公共場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(PM10)測定方法——光散射法
公共場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測定方法
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公共場所空氣可吸入顆粒物(PM10)的濃度和質量控制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(PM10)濃度的快速測定,也適用于其他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(PM10)濃度的快速測定。
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標準的條文,本標準出版時, 所示版本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7095-1997 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衛生標準
JJG 846-1993 光散射式數字粉塵測試儀檢定規程
LD 98-1996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
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以下定義。
3.1 可吸入顆粒物(PM10) 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
指能進入呼吸道的質量中值直徑為10μm的顆粒物(D50=10μm)
3.2 質量濃度 mass concentration
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可吸入顆粒物(PM10)的量(mg/m3)。
3.3 相對質量濃度 relative mass concentration
與質量濃度呈線性相關的一起測量值(計數/分,CPM)
3.4 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 conversion coefficient K for transform relative mass concentration into mass concentration
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(PM10)質量濃度與儀器測定的相對質量濃度的比值。
3.5 方法總不確定度 relative overall uncertainty,ROU
在0.5~2倍衛生標準規定濃度范圍內,光散射法與濾紙(膜)采樣-稱重法相比較,總不確定度應小于或等于25%。
數學表達式見式(1)。
ROU=[丨b丨+2丨MRSD丨]《25%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b—兩種對比方法配對測定的相對差值的算術平均值;
MRSD—光散射法測定的相對標準差的幾何平均值。
4 原理 當光照射在空氣中懸浮的顆粒物上時,產生散射光。在顆粒物性質一定的條件下,顆粒物的散射光強度與其質量濃度成正比。通過測量散射光強度,應用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值,求得顆粒物質量濃度。
5 儀器 測量范圍:0.01~100mg/m3 ;低濃度場所0.001~10mg/m3
檢測靈敏度(相對校正因子):1CPM=0.01 mg/m3 ;低濃度場所1CPM=
測定精度:±10%(相對校正因子);
儀器應內設具有光學穩定性的自校裝置,出廠前按JJG845標定。
注:校正粒子:平均粒徑0.3μm,幾何標準σ≤1.25偏差的硬脂酸粒子。
平均粒徑0.6μm,幾何標準σ≤1.25偏差的聚苯乙烯粒子。
6 測定步驟
6.1 現場測定 按儀器使用說明書進行現場測定。
6.2 結果計算
已知質量濃度的轉換系數K值時,其可吸入顆粒物的質量濃度可按式
(2)計算: C=(R-B)K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C—可吸入顆粒物的質量濃度值,mg/m3 ;
R—儀器測量值,CPM;
B—儀器基底值,CPM;
K—質量濃度轉換系數,mg/m3 ;
6.3 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值的確定(見附錄A)
7 質量控制
7.1 光散射式粉塵測定儀JJG846檢定規則進行檢定。
7.2 應在相對濕度小于90﹪,平均風速小于1m/s的環境中進行。
7.3 測定前應確定與被測場所相應的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值。
8 精密度和準確度
8.1 儀器測量的重現性誤差:平均相對標準差<±7﹪。
8.2 光散射法與濾紙(膜)采樣—稱重法相比較,總不確定度(ROU)應≤25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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