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量計廣泛應用于氣象、水文水利、農林業、交通、機場和科研等領域。
安置在觀測場內固定架子上。器口保持水平,距地面高度70厘米。冬季積雪較深地區,應在其附近裝一能使雨量器器口距地高度達到1.0-1.2米的備份架子。當雪深超過30厘米時,應把儀器移至備份架子上進行觀測。冬季降雪時,須將漏斗從器口內擰下(用舊式雨量器的站,須換承雪口),取走儲水瓶,直接用承雪口和儲水筒容納降水。
大部分的雨量計都是以毫米作為測量單位,有時候測量結果也會以英寸或厘米作為單位。雨量計的讀數可以用手工讀出或者使用自動氣象站(AWS),而觀測的頻率則可以根據采集單位的要求而變化。大多數情況下收集的雨水在觀測后就不再保留,但也有少數氣象站會保留作為污染程度或其他測試的樣本。
雨量計的測量是有限制的。在風力過大(熱帶風暴或颶風)時使用雨量計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在對雨量計本身造成傷害的同時,所記錄的結果也會有過大的誤差。此外,雨水粘附在筒壁或漏斗上,會導致測量結果略微偏小。
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當溫度接近冰點時,雨水在落到雨量計上時可能會結冰,從而導致漏斗堵塞或其他問題。與其它氣象學儀器一樣,雨量計應當放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樹木的空地上,以減小觀測誤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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